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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54年出生,我是1999年12月评的四级伤残,喷漆吸肺职业病,厂子让我回家休养,说给我开75%的工资,厂子在2002年12月破产,破产以后给破产补助金,2002年12月以后退休的有破产补助金,我去要了,2007年第一次说有我的,到我第二次去要时,他给我个退休证,上边写的是2000年4月退休,而发证日期是2007年6月. 请问2000年时我还不到法定退休年龄算正式退休吗?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仲裁 2008-12-24 12: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职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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