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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房子,契税什么手续全部办通了,现在离交房日期已超过了半年,现在还没交房,想退房子,之前所花费的一切房子费用,月供费用,契税,当时办理的所有手续费可以退回来吗

其他 2017-11-20 07: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找销售商索赔。
  •   房屋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属。根据现行契税法规的规定,房屋使用权的转移行为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契税。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确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商品房契税如何退款,因退房退税需提供如下资料如下: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纳税人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应退税种、金额);  (3)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完税凭证清册;  (4)退房公证书或开发商退房证明;  (5)契税票背面由房管处注明退房;  (6)房管处二手房交易不成功证明;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个人提供本人银行卡等账号复印件);  (8)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1、契税新政上了也是不能退还税金的。  2、契税的缴纳时间: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契税发生缴纳义务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八条条例所称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凭证。  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你好!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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