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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供应商,是江苏南通的,经销商是重庆的,2O14年供应货款金额在70万左右。期中每月能按时按排货款,进入年底旺季时期,经销商和我协商应旺季进货量较大,资金周转不灵活,到年底可以给我结算货款,我是供应商旺季资金压力大我是可以理解的,也就同意了,那里知道到了年底,经销商以春节备货为由,只付了一小部分款资,还剩下欠款46万多,说过年后2月底3月初能结清。话都说成这样子了,我也就认可了。2015年3月份,要求我给他们供货。我也提及14年的欠款,他讲去年的欠款到4月份付给你,我们这边各大商场和大型起市多要换季了,你先给我把各个产品都发一部分出来,4月份把款资打过来,正好新品上市,我下单多少,你再发给我。15年4月份到了。款资也打过来了,可是打过来的货款只有5万,同时单子也下来了,下来的单了合计金额在15万左右,这单子我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后来通过电话交流对方也一再打招呼说到4月底再发给我打款过来,要我相信他,而且也一再要求我到他们那里去实地考察,考虑到各种原因也就很不愿意的同意接单。还有很多细节我在这里不多说了,直到6月份,就中断供货,。到现在欠货款在70万左右。现在有可能经销商近临破产。我在此请求法律援助,如何收回货款。

刑事辩护 2015-12-26 21: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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