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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十一月二十八号早上上班,因为工作环境需要戴口罩,厂方负责人拿来一包口罩给我让我给我们施工人员发放,但是一包口罩只有十个,发到最后不够了,还有三个人没口罩也包括我,我把最后一个口罩交给我们施工方的领导,我说最后一个口罩你看给谁就去工作了。我正在工作对方突然冲过来打我,并用砖头砸我头,把我的安全帽砸坏了,眼镜也打掉了,还拿铁锹戳我,工友把他挡住,我跑开了,跑了十米左右他把铁锹扔过来戳到我的左腿,因为没有眼镜,头上还有管道,我跑不快,他到后面拿着铁锹追过来戳我的头,我和他争夺铁锹时把他摔倒在地,他也把我拉倒了,我趴在他身上,他伸手揪住我的裆部,我抓住他的手,工友过来把我们拉开,他起来后又捡起铁锹打我,我就和他转圈,我们领导过来把他拦住,他开始打电话叫人来打我,我就去二层了,过了半个多小时他上来二层叫我去厂门口我不去,他说眼睛受伤了让我给他看眼睛,我说我又没打你为什么给你看眼睛,他就走了。第二天也就是十一月三十号下午下班时他打我电话说到厂门口说事,我就去了,谁知他叫了四个人来,其中一个又把我打了一顿。老板来了把他们挡住了。后来老板把他送到医院看眼睛去了。他住院的医疗费总共是五千多。现在他要求我赔偿他的误工费医疗费。请问我应该赔偿他吗?

行政诉讼 2019-01-05 23: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协商处理。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3、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 工伤索赔成功后,原工资依旧发放,可以相当于“误工费”。具体赔偿如下: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
    3、交通食宿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
  • 员工上班期间受伤住院单位应该给赔偿。工作期间在工作场所,为了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都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建议赶快报警处理,并且申请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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