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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县林业局下属苗圃的一名合同制工人,1984年参加工作,工龄24年,转工时在县人事劳动局交纳保职金5000元,现在林业局根据县政府文件对我单位进行改制,林业局对我单位上报的改制方案;固定工和临时工的经济补偿不一样 ,固定工按工龄每年补给一个月的工资,合同工只给12个月的工资,我的问题是:1.我转工时交的保职金现在破产了有什么说法吗?2.固定工和合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是否一样?3.改制时对我们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该如何给我们交?

争议解决 2008-12-25 20: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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