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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的时候,把人打了,对方也报警了,警察来了后,带我去警察局做完了笔录,对方去医院看病了,然后对方就一直没消息,快一个星期了,警察打电话问伤者,伤者说住院了,警察问住在哪家医院,伤者也没说,请问懂法律的大神,这个有期限的规定么?!(对方受伤的部位是脑门,用拳头打出了一个包,用手打了,没有用任何伤人的利器)

刑事辩护 2016-01-01 17:2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做伤情鉴定,由您造成的伤害及时进行赔偿,不合理要求可以拒绝
  • 您好,建议您直接来电咨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进一步分析。
  • 建议您进行伤情鉴定,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 建议配合侦查。。。。
  • 你好,建议配合侦查。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涉嫌故意伤害罪。关键看伤情是否构成轻伤及轻伤以上。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看案情。如果被刑事拘留,建议及时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详细了解涉嫌的准确罪名和案情,针对案情确定辩护方案,向司法机关提交律师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刑事案件具有程序复杂多变的特点,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其中,侦查阶段是非常重要的阶段,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协商不成,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建议配合警方。
  • 你好,建议配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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