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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重庆一家私企的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本来股东因为公司无法正常运转,计划关掉公司,都已经进入清算阶段。而且也找了部分员工谈了话,大部分员工也已经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书,但钱尚未发放。公司在一个月前也贴出书面通知,停止公司承接任何业务,准备清算。但到最后,到对高管的赔偿协商时,为了不支付赔偿金,故意说公司不关闭了,继续上班。但是我被无故降薪。这很明显是为了躲避支付赔偿金,故意用这种手段逼迫我辞职。请问,我该如何才能争取到自己应有的赔偿,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请给位律师帮帮忙,多谢!

其他 2017-05-11 06: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 那就向当地劳动局告公司。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降薪,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追问】如果公司以管理不善为由,降我工资,合法吗?而且,公司考核业绩之后,股东不管考核结果,只按照公司亏损为由,将绩效全部扣除,这合法吗?我该如何操作?谢谢!我是否要申请仲裁或者请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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