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根据山东省<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据各自资质等级,按照下列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按照建设部《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三级资质开发规模略:分别开发为不超过25万和15万平米.   四级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的土地、房屋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等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仅能在所在地城市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暂定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的开发项目规模,原则上按与其注册资本和人员结构等资质等级条件相应开发企业可承担的开发项目规模来确定,仅能在所在地城市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如果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为五级,但却开发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并且获得相关预售证书?请问是否存在违规开发嫌疑?

其他 2008-12-29 11: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