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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朋友租车去了~他拿着他的身份证租的~租车人也让我签下字~我不明白我就签了~现在车不知道被我朋友弄哪里去了~我朋友也找不到了~租车的那人说我是担保人~让我赔钱~我有这个责任吗?车我一次都没开过~他提前也没说让我做他的担保人~租车的在我签字的时候也没跟我说要我做他的担保人~请问我有责任赔钱吗?当时我也没有拿我的身份证~

刑事辩护 2017-05-09 19: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有责任赔偿,您赔偿后有权向您朋友进行追偿
    【追问】是我的朋友租车不是我租~没去租车的时候我朋友也没说让我给他做担保人~他就说让我跟着他去然后把开去的车开回来~租车的那人在我签字之前也没说我是担保人~就让我签字我也不懂我就签了~这跟我也有关系?
  • 担保有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您必须确认您承担的是哪一种保证责任。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只有在债务人已经清偿但是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就剩余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承担任意比例的债务,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 1、先要明确担保人是何种类型担保。如果是保证人则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提供抵押物担保,则只以抵押物价值为限承担责任。2、债务人破产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应向法院申报债权。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3、债务人清算无法还清的债务,由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4、《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5、担保人被起诉后,只要在执行阶段不存在故意逃避债务的履行的情况,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拒不履行判决则可能被追究刑责,但这种情况还是相当少的,一般会先强制冻结处置担保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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