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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男方常年不工作脾气暴躁对父母孩子及自己的妻子不好无法维持生活可以提出离婚吗?

离婚 2016-01-04 21:59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 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孩子一般在2岁之前法院会判给母亲,2-10周岁是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综合考虑,10周岁以后是根据孩子的自己意志的。
  • 你好,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的
  • 婚后的共同财产是可以主张均分的
  • 你好,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的
  • 如果实在无法共同生活,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协议或起诉。 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这个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离婚
  • 可以准备好材料之后去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
  • 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 当然可以,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追问】在男方没有给孩子的安全环境下女方怎么办?但是男方硬是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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