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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因性格和追求,几乎天天吵架,现在也40了,不想吵了,也吵累了,心累,想离婚,请问若我提出离婚,走时,什么也没有吗,孩子分给准

离婚 2016-01-04 22: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婚姻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你有一半的财产份额,可以主张依法分割.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如果现在提出离婚的话,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主张您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中您应得的部分。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对方有没有要孩子的意愿呢?您想不想要孩子抚养权呢?
  • 你好,婚姻问题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亦可委托律师进行调解,如无法协商,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一方对婚姻有过错的,应对无过错方进行精神赔偿,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有利于抚养孩子的一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一般两周岁以内会判给母亲,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为工资的20%-30%。
  • 小孩以有利于小孩成长为原则处理。共同财产均分。建议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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