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6年,1月2日中午,1点左右,我驾驶着车从由南向北行驶到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我当时左右还看了没有车通过路口,我就缓慢的通过路口,行驶到一多半的时候,突然对方的车由东向西把我的车撞到离事故现场十多米的地方。但是警察说我占一多半责任,我很不理解,自己的车被撞了,还得陪人家。请懂法的师傅们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其他 2016-01-08 12: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这需要看由东往西是主路还是辅路,由南往北是主路还是辅路,根据原则来言,辅路的车辆需要避让主路车辆。你需要让交警给你出具详细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后才能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上诉。在协商过程中,注意证据的收集。
  • 你好,如果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意,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