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以前的旧邻居说她老公开发房地产需要资金,分3次向我借款200万元,其中2015年3月100万、2015年5月50万、2015年10月50万。每次借款我都银行汇款给她,再由她老公出具借条。上个月我自己需要资金问她还钱,刚开始她以种种理由拖着,最后干脆对我说,她已与老公于2015年4月份离婚,让我找她老公去,不要问他了。请问我后面的两笔借款在它们离婚之后借出的,能否要求他们夫妻共同偿还借款?法律是否对此有规定?

其他 2016-01-05 09: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让他们夫妻共同偿还借款
  • 看向谁汇款的。婚姻需要的,需要共同承担
  • 你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你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关键是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