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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名下有二套房子。一套外地,有贷款无产权。一套本地房,男方现居住。法院判定:外地房子暂不做处理(没有房本)。男方现居住房归我所有,我折现一半给男方。1,我必须给他钱,才得取得本地房的证明是吗?还是我一个人可以直接变卖本地的这套房。然后再给他钱?2,我多长时间内,必须筹到一半的钱?3,我如果筹不到一半的钱,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我另一套外地的房子分割吗?

离婚 2016-01-05 13: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按照法院的判决,折现给男方,然后将房子过户到您名下
    【追问】我没有钱。我需要知道我如何才可以有钱?1,可以不协商直接卖男方现住判给我的房吗?2,可以要求分割外地的有贷款的房吗?
  • 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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