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2014年10月在深圳租的房子,2015年4月过期,当时我们有跟房东说续租到2015年8月,但是房东一直未与我们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今年1月3号交房租,并提出交完一月份房租,2月份我们不再租了,房东说过年前不允许这样,要么交完2月份的房租,要么转租,还说我们当时没有主动找他签合同,我们都当面跟他说了还要怎么主动。主要是我们是押二付一,押了2600押金+200钥匙抵押费,一共押2800在房东那。要我们多交一个月房租,我们都离职不再住在这里了,我们也负担不了,所以我们只好找人转租,现在已经找到人愿意租我们的房子了,但是房东又说只能给回我们1300和钥匙抵押费200,也就是说他要吞掉我们1300.请问这合理吗?我们只住到11号左右,新的租客进来,新租客因为着急住进来,我们跟新租客协商收了下半个月房租。房东很不讲道理,当时因为我们刚来深圳,所以一着急就租了他的房子,我想请问,因为我们是女孩子没那么大胆量跟他吵,我能否录音,把他说的歪理都录下来,等我们拿到他愿意退回那办租金之后,我就找记者爆料或者找警察,请用有用吗?请问我们房东这样做合法吗?

其他 2016-01-05 12: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这个只是属于民事范畴,不属于警方受理范围,当然,你可以向媒体曝光,更好的方法是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举报。
    【追问】也就是说房东在我们已经找到转租人的情况下还扣我们一半租金是不合理的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襄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