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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十九岁就被外省一家国有煤矿招工来到该矿做井下掘进工作,十年之久由于每天打风钻、放炮!清理石头患了三级尘肺病。而该矿又下马、因我是外地户口就没有任何补偿。我妻儿子女要生活我去了该矿驻地县煤炭公司上班,和一家煤矿转型企业砖工作分别各粉砕性骨折一次。这些全都没有任何补偿。而我己二级残疾,我怎么办?今年五十一岁了我何去何丛。

其他 2016-01-06 11: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追问】我今天去了社保局他们说我三级肺结核,肺结核病人,和尘肺病有区别吗,另外我本身有个二级残疾证,受伤时还是公安局送我去医院的,也没用,矿务局是国矿我把矿里当年上班的原始工资表都拿去了,也没用,县煤炭局己经不存在这个单位了,因为广东省从2005年全面关闭了煤矿。我还是住在矿务局棚户区,我和妻子都不了居住证的,而棚改房我都没资格订记,我儿子在矿职工子弟学校读书当时还算高价,2005年我在煤炭公司上班时受伤医药费都是我自己承担,交不起学费了,让儿子停学又在矿驻地当至今,儿子都队还下了公涵给当地政府都没用,而我是在当班为政府收费被人砍断腿,当时报了案至今还没破。这还是个什么国家有何公理可言,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说,要我再去职业病防治中心去检查,如果还是肺结核三级,叫我不要去了找他们了去也没用,我说就算是肺结核,难道二次骨伤就不能工伤监定了吗,所以请律师帮忙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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