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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在报纸上看到乙公司的广告,乙公司销售电炉具,多购优惠。甲向乙订货,打算购买新型产品1000件,如果降价百分之十五,就购买2000件,乙同意降价百分之十五,但先交1000件,一个月内另1000件保证交货,甲未做表示,乙派李某送了1000件给甲,甲不要另外1000件,乙第二次派送1000件,甲拒收。李某把1000件产品存在甲公司仓库,货被雨淋湿了损坏,乙要求甲赔偿。问题1:用电子邮件发价目表法律性质2:双方有无合同关系3:货物损坏了由谁负责4:第一批炉具该如何处理,为什么?5:第二批炉具如何处理,为什么

外商投资 2016-01-06 12: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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