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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同一个镇的人。2012.1.15结的婚,当时没迁户,同年05.24生的儿子也在我这方.现在我老公村上征地分款,2015.12.31我把我和儿子的户口迁去老公家了。村里村民同意我们分钱,村长不同意了。他说我们办的晚了,他设定的是2015.12.02号后迁来的不分。我们是婚迁拉。迁户时他为难我们说我们不懂事,意思就是没交钱。村里一些嫁出去多年的女儿和女婿都迁回来有钱,还有城市户口也迁回来了,都说可以分钱。都给了几千上万的好处费,迁回来的。现在款还在村上,该怎么办有效

征地补偿 2016-01-07 15: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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