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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挪用公司资金6000多元用于还住房贷款,但是公司还差我将近2个月工资没发给我,这样公安局要立案吗,我和公司商量说用工资抵扣,其余差额就补起,但是公司要求我存3000带公司账号,由于现在资金困难,公司明天说没存就要立案我,我想咨询下

争议解决 2016-01-08 23: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 您好!公司拖欠您的工资,您应该按劳动纠纷处理,走正常程序,而不能擅自挪用公司资金,因为这是两回事,您挪用公司资金超过三个月没有还才构成挪用资金罪,谢谢!所以您尽快想办法还,谢谢!
  • 涉嫌犯罪,、。
  • 涉嫌挪用资金罪
  • 挪用公司资金数额较大,三个月未还,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所以,只要你三个月内还上,就应该没事。
  • 挪用资金罪已经构成,事后返还属于既遂后退赃。建议及时返还,让公司出具借款手续及归还凭证。经公司同意借款,不构成犯罪了。用工资补还,若公司不同意没有办法。报案即可构成,而且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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