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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于1978年与本村另一组的村民交换了一块土地作为宅基地建房,当时取得了本地人的一致同意并由国土部门发放了房产证.但户口一直未迁过来.现要拆房重建,却遭到本地人的反对,说是不承认我们的土地使用权,要建房我们得交一笔数目不菲的土地征收费给组上.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我们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这件事时,部门负责人说这件事得我们自己解决,对方可以收也可以不收,他们管不着.请问我该怎么解决这件事?

争议解决 2008-03-07 08: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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