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老板让我们去给他干活我们也没有签订合同已经一年多了到现在为止还欠我们四千元钱老板也不说不给就是老拖着,现在要过年了我们也要回家家里还有八十岁的父母在家,我们找老板要钱他也也是一次全部付清就是今天给一点明天给一点家里什么事都办不了你们说我们怎么办?

其他 2018-11-02 21:5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您可向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拖欠工资及拖欠工资的百分之50赔偿。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以起诉解决此事
  • 你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双方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即建立了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拖欠克扣工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和滞纳金。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以起诉解决此事 如需进一步帮助,请来电咨询!
  • 您好,请你起诉对方要求还款
  • 您好,社保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的当地的社保部门,以获得更加详细准确的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