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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别人情人已经三年了刚开始他老婆知道就打电话骂我后来他换手机偷偷的和我联系又在一起两年了,我什么都没有图他的他很有钱但是从来没有在我身上用过一分,我为他失去了生育能力,今天他忽然和我分手了,浙江-湖州债权债务2015.05.0623:26:23做别人情人已经三年了刚开始他老婆知道就打电话骂我后来他换手机偷偷的和我联系又在一起两年了,我什么都没有图他的他很有钱但是从来没有在我身上用过一分,我为他失去了俩个孩子,今天他忽然和我分手了,我想让他给我赔偿费20万,我有权利告他吗?

其他 2020-04-24 03: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起诉的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债务追讨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如何催讨失踪人所负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法院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 夫妻离婚时,往往会涉及钱财的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当事人有约定则按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分割,无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分割,一般为平等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男方取得的还是女方取得的,在离婚时另一方都有权进行分割。
  • 需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您想要告什么,有什么证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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