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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出车祸受伤住院8天,在家休息了2个月。单位也开了误工及收入证明,医生给的诊断证明是面部挫伤(缝了6针)多处软组织损伤,建议多休息(医生不给开建议休息的具体时间),现在谈赔偿问题。对方不愿意支付2个月的误工费,我想咨询下,对方应该给我赔偿多长时间的误工费.

其他 2020-07-12 07: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 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的追索时间,权利人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选择诉讼案由,即医疗侵权纠纷和合同违约纠纷。选择的角度不同,则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也就不同。对于医疗侵权纠纷,则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而对于合同违约纠纷,则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患者如与医院发生纠纷后欲追究医院侵权责任的诉讼,适用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为1年;如把医疗纠纷作为一种医疗合同纠纷,则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但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大多以医疗侵权纠纷受理。因此作为患者及其家属,在发生医疗纠纷后,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不仅有利于证据的收集,也可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使自己丧失胜诉的权利。
  • 对于医疗事故导致的误工费赔偿依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 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 软组织一般15天到30天,可以申请误工期鉴定。
  • 误工时间要根据创口长度评定。
  • 你好,建议做伤残鉴定,误工费应算至定残前一天。如果没有构成伤残的,按照实际休息的2个月计算。
  • 你好,申请司法鉴定。
    【追问】您好,鉴定什么。不够做伤残鉴定,可以鉴定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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