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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在2016年元月十一号晚上,在饭店喝了半斤白酒和我姐夫在饭店发生争执,把饭店里的桌子掀翻了三张,我姐自知理亏在和饭店服务员商量如何赔偿饭店损失的过程中,饭店服务员报警,民警随后出警到了饭店,我姐看到饭店报警非常生气,在酒精的趋势下又对饭店进行了破坏,这时民警拿出辣椒水喷雾把我姐制服了,我姐在辣椒喷雾的过程中踢到了派出所副所长的后背,后被带到派出所,到了派出所由于喝了酒的缘故,我姐夫有点控制不住自己随后把审讯人员打伤、破坏了办公设备,可是现在是我姐被刑事拘留,我姐夫被行政拘留?我有点搞不懂怎么回事了?还有就是像我姐这样能判多长时间的刑?

刑事辩护 2016-01-13 10: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你姐刑事拘留,估计是以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过失致人伤害罪或破坏财务罪或起诉你姐,你姐夫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需拘留15天并赔偿损失。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追问】现在公安机关一防害公务罪起诉我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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