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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买社保为由离职,经投诉后,公司补办社保了,说不予以批准离职,合法么?劳动合同还有效么?也需要等一个月后才能离职么?公司每月工资会在次月20号发放,但是7月份的工资,因8月分旷工多日不予以发放7月工资,合理么?因为公司合同上有一条合同未满离职需支付公司800培训费,因为我8月旷工多日,公司以我要脱岗为由,要扣我培训费等,若9月无法正常上班,7月工资就抵当培训费了。(工资不高,培训费扣了就没工资了),后来九月正常上班了,老板就说工资都是每月25日发放,所以我7、8月工资均在9月20号发放,合理么?后来9月也没上几天就以公司不买社保为由离职,经投诉,补交了社保。但是工资7、8、9月都没发放,这种情况下申请仲裁胜算大么?这样我的培训费还要扣吗?或者会有什么结果?麻烦各位懂这方面的老师们,给个建议。

其他 2016-01-14 09: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的工资不按时发放、要克扣您的工资、不批准您离职,不缴纳社保,要收培训费都是违法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胜算是肯定的,所以,请在一年内申请仲裁,过了一年的时效就晚了。
  • 您好,公司的做法都是不合理的,在1年时间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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