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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黄州市与人发生电动车相挂,后来对方叫人来打了我儿子,还用刀子捅伤我儿子,后法医为轻伤,偏重,请问对方应判多少年,对方应给多少钱

征地补偿 2016-01-14 15:3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一般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您儿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未成年人抚养费等等
  • 您好,对方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多少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形判定。
  • 您好,轻伤以上要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
  • 您好,要看具体案情,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等费用。
  • 您好,需要考虑具体案情,但您儿子被打伤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等补偿费用。
  • 如果是轻伤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具体还要结合案情。
  • 您好,可能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赔偿。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具体赔偿数额还要结合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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