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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建筑学毕业,应聘公司的施工图设计职位,说的是4000每月,有五险没一金,有项目提成和年终奖,然后试用期3个月是按照70%工资支付,我当时问过不是80%么,经理说我们小公司不按国家合同法来,我也就没说什么,心里想先上岗工作几个月再看看形势,然后过了三个月试用期,转正后工资是3500了,说我没有每月4000的价值,然后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公司说是以项目奖金形式发放,项目拿下了就发放团队奖金,按每人工资百分比不定发放,目前在等发放所谓的奖金阶段,然后刚从公司人事部得知,公司因不想给我们买社保而不和我们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原来有美术部,成立一年多了,都是承诺社保也没有兑现,前段时间还被公司解散了,也不知道有没有支付他们三个月工资,估计是没有的,我想知道公司承诺的那些我能不追逃或者说我改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仲裁 2016-01-14 15: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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