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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珠海给老板任职司机,老板2015年5月份注册了一家餐厅(9月26日正式开业),后来就一直都在餐厅上班接送客人。因为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上班时间过长(上午10点到晚上9点多,中午没有休息),本人最近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请问我可以主张哪些赔偿和补偿?需要哪些手续?

其他 2016-01-20 14: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需要找出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情况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否则,你主动辞职,公司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追问】用人单位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算不算违反劳动法?每天工作11个小时算不算?
    【回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但有一年的诉讼时效。每天工作11小孩需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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