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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判决书没有送到我手里,是送到我家里,是否生效?

离婚 2016-01-17 12:2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而定 如果直系亲属接收 生效
  • 你好,送达到你家里也是生效的。
  • 同样生效的。
  • 你好,生效。 如需进一步帮助,请来电咨询!
  • 如果有亲属签收生效
  • 你好,生效。
  • 判决书送你家里,也是有效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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