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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87年之08年6月份一直在一家橡胶厂上班负责管理。在07年12份老板的女跟我商量要把个人手里借90万元进原材料,一年每一万元给两千元利息【从07年12月26日到08年26日】我跟我姊妹借了五万元合同签名是我妹妹的。我跟我爱人的姊妹借了十五万元其中有两万元是我的合同签名是我爱人的。就在今年6月份老板说我管理不好把我辞退啦,我干了20多年一点补偿都没有。我别着有钱在厂没有和他们理论。现在借款到期我爱人签名那钱她不想给,原因是07年11月份的帐少了十多万,怀疑是我,可是当时我把帐单给会计,会计算的数和我给他的单子上的数是一样的,所以就下帐了。可现在那些单子再算就少啦十多万。你说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08-12-29 17: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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