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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我父母去世前答应给我一间房,并且我和丈夫儿子的户口都迁到父母家,是单独立的户口,后来父母去世并没有立遗嘱,我大姐说怕我哥哥和弟弟打架,写了一份在哥俩不打架的前提下愿意放弃继承权的声明,让我们签字按手印,但是考虑不周到,不知是大家针对我的,稀里糊涂的就签字按手印了,可是我哥哥弟弟也没去办公证和过户,02年我二姐去世,05年我哥哥又去世了到现在房产证还是我父亲的名字,今年我父母留下的房子拆迁,给的拆迁政策是按每人50平米给置换,我和弟弟嫂子商量拿走我的户口补偿费,和我户口给的平米数,取得购房资格,不侵占他们的利益,结果他们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想放弃遗产继承了,请问可以吗

离婚 2016-01-18 08: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追问】我问的是签了放弃遗产继承的协议后,遗产并没有进行遗产公正和变更,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哥哥和一个姐姐去世,现在财产还在我父亲的名下,我反悔了,不想放弃继承可以吗
  • 委托律师法院起诉解决。您有权利的。
  • 你好,可以要求的
  • 已经签字,无法反悔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你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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