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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早上八点上班的,九点左右我厂的保安忽然感到心跳加快,老板马上送他去医院检查,说心脏病需住院,请问这住院费用工厂需承担吗

其他 2011-01-18 19:0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为自身疾病,公司可不支付住院费
  • 不属于工伤。
  • 通常情形下不需要。
  • 按医疗保险待遇执行。
  • 如果48小时后仍在治疗的,不算工伤
  • 你好,不属于工伤,但根据广东省劳动厅《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 首先认定不属于工伤。如果单位购买了医疗保险,那么劳动者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就转嫁为部分由社会保险基金来承担,这个由当地的医疗保险相关办法具体规定比例。如果单位没有购买,则相应的比例就应该由单位来承担。另外,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者享有带薪工资,一般为70%的本人工资。
  • 如果48小时后仍在治疗的,不算工伤。你们公司如果没有给员工买社保的话,承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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