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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县人民医院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上班十一年了一直是按“初级工二挡”执行,然而院方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只按当地的最低工资发工资,还是这个岗,工资却降低请问这样合法吗,若不合法!可有法律依据?

其他 2016-01-20 10: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工资不应降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涨回
    【追问】我问仲裁了!他们说只要不低当他最低就不违法!请问有违法的依惧吗?
    【回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后不得私自降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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