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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传媒公司下属分公司的负责人,我们分公司成立时是总公司董事长和我共同投资的,我们内部写了一份股权协议,请问这符合公司法吗?

其他 2011-01-20 10: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法该分公司应是新公司,与原公司签订名称许可使用合同。
  • 是分公司成立时的再入资,需要综合考虑
  • 分公司不要求法定注册资金,可以是由总公司拨付经营资金进行运营,不存在股东出资问题。建议你确认公司性质,分公司还是新公司,根据你的描述应是另外一家与原传媒公司无关的新公司。
  • 你的分公司相当于是总公司投资成立的分公司,只不过是有个内部投资协议单独核算,形式要件上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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