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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我哥在上班过程中把脚弄断了,他们是开吊车的,治疗费是老板出的,可医生说至少3个月都不能下床,而且还要二次手术,脚里面上了钢筋,这种情况至少一两年都不能工作,我们该得到哪些赔偿?他没有和工作单位签劳动合同

其他 2016-01-22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其次,伤残鉴定。最后,计算赔偿金额进行索赔。工伤赔偿非常复杂,应聘请专业律师处理。
  •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如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又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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