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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上我开着车子在沱滨路上自东向西正常行驶当行驶到教育学院西面一条没有红绿灯的T型路口时一辆两轮电动车自北向南横穿马路,当时她的头上还带着帽子遮住了脸,并且头一直看向右面,一直骑到马路中间撞在了我的车子前保险杠上,而且人只是受到了惊吓也没有受伤。报警后事故科了解情况后把两辆车子都拖走了。请问责任是怎样划分的并且什么时候能够处理好?

其他 2016-01-25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均有责任,你驾车观察到上述情况应当紧急避让或制动,电动车骑车人没有观察路面的安全状况未尽注意之义务,积极配合交警处理如果无人员财物损失很快就能处理好。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有交警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 该电动车涉嫌违章、按律应是主要责任或全责,但现实中可能会判机动车主责,可以打电话来详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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