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从2010年2月份入职以来从没有签劳动合同,社保也是在2010年12月份给我买的,但是我2011年1月4号辞职了,2011年1月19号领12月份的工资时只有461元(照常应该是1200),人事部给我的解释是,一月份的社保没能报停所以公司缴纳的部分也是由我自己承担,我不知情的情况从12月份的工资里直接扣除了400多,加上两个月中自己应该缴纳的部份,共扣了740,我认为公司里的这种做法不合理,我能要回应该公司缴纳的那部分钱吗?

其他 2011-01-23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