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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是未婚生子,孩子4岁时患肾病综合症,孩子现在8岁我也患糖尿病,因无能力抚养孩子,他几年都不跟我们联系,我通过打听知道他现在厦门打工,我想通过法律叫他扶养孩子,但怕他再换地方无法找到他,我现在该咋办

离婚 2016-01-27 20: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先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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