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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大胡同一期老楼的一名个体经营户。06年的时候我花了10万元的转让费取得了一个摊位的经营权。今天的9月份老楼的管理者出台政策,必须让我们给个经营户必须缴纳20年的租金(以前都是2年交一次)。我们经过多次协商都无法达成一致,而且最近他们已经把我们们换了锁,还贴出告示,如果再不交20年的租金,就把我们的货物从摊位上腾空,继续招租!剥夺我们的经营权! 背景:老楼是92年大伙集资盖的一个大市场,我这个摊位以前的主人花了1万的集资款! 请教律师我该怎么维护的权益?如果不交20年的租金,难道就必须无偿放弃经营权吗?

诉讼 2009-01-07 10:4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的案子牵扯以下几点关键事实,需要您进一步提供,您最好带着相关文件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1、您是否有集资合同,合同中怎样约定的; 2、您的摊位是否允许转让; 3、您的租期是否届满等。
  • 与你发生租赁法律关系的是产权人,具体可电话咨询
  • 这是典型的合同关系,如果以前的租期已经满了,产权人有权调整租金收取方式。 至于集资的问题,是否对该事件产生影响,就你提供的信息无法判断。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给予详细咨询。
  • 建市场时前摊主曾投入1万元的集资款,说明他对该市场应有部分产权,现依法转让给你,则你也拥有对市场的有限产权。现老楼的管理者未与众多集资人协商而擅自出台政策,是错误的,你们集资人可联合起来成立维权小组,主张产权并要求管理者改变现政策。
  • 老楼的产权归谁?按照你说的既然大家集资的,产权应该归所由集资人,那么该楼如何处置应该由所有共有人决定。管理人的行为显然侵犯了大楼所有共有人的权利。
  • 我认为管理者的做法是误法律要求的,建议集体维权。
  • 关键看老楼的产权是谁的?建议带上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要看当初的约定,最好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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