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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2016年1月4日办理入职,但是公司放年假一个月(1月30日至2月24日),放假期间算为试用期吗

其他 2016-01-30 15: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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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是按照你们之间劳动合同约定的
  •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解决
  • 应该有合同约定。
  •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解决 如需进一步帮助,请来电咨询!
  • 需要看劳动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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