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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聘请的技术总工,2015年7月20日入职,2015年12月31日解聘。我的入职申请要求月工资一万,经公司领导签字确认为八千,后发工资时按7500元发放。公司与我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我的工资发至10月份,公司自8月份开始给我发工资时分三个月扣除了7500元的工资说是做为押金。在我来公司约10天时工地晚上发生了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做工作让我当项目经理,我未任职。现结算时公司要扣我8500元。我与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便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已过去20余天,对方不愿调解解决,马上过年,拿不到工资回不去老家,心急如焚,我该怎么才能尽快拿到自己的工资,敬请您给我指导!

其他 2016-02-01 09: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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