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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合同四月份到期,他们现在让我三月二十八到厂里办手续。我在里干了六年了。他们怎么赔偿我啊

离婚 2017-01-22 19:4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双倍经济赔偿,及入职年限至今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 会有六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满一年补偿两个月。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您好,如果签订两次以上劳动合同,您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提前一个月待通知金共计七个月工资
  • 您好,如果签订两次以上劳动合同,您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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