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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人做生意,价格都谈好了,并且在物品单有写好,但可能未写有日期,且无合同。然后发简约版的物品单的短信给对方,误将210单价写成110,但总价仍然是按210算的。对方不认帐,说就按110来算。这样我家损失一万多元,对方是当地的某行行长,我们在外做生意论背后条件都差距太大。之前还赖账,把我爸电话拉黑,拒不付款。请问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1-30 18: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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