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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雅安的农民于2001年给当地农民签约了租种承包土地的合同书,其中第2条是这样写的:“乙方在租种土地期间(田地计算办法相同),每年按每亩产黄谷350公斤计算,每公斤黄谷按1元人民币折算,在扣减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牛租等款开支。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给甲方人民币230元租用款。考虑到粮食价格变动因素,黄谷价格均以当地粮站统一收购价为准,在涨、跌超过20%时,甲乙双方可按实际进行调增减。”现在因为物价上涨,农户要求上涨租金。但是,我于2007年时租金就涨到了每亩350元,而现在虽物价上涨,但是农民种植稻谷的成本每亩变得更高,甚至按2010年的种植成本算下来,我应付的租金还不到每亩350元。请问我该怎么计算付给农户租金?按2010年的新标准我该支付多少?我是否违约?请求尽快回复!谢谢

调解 2011-10-20 18: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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