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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借了我四万块钱,法院在2015年11月25号已受理。可到现在也没给我开庭,我还得等多长时间。

离婚 2016-01-31 20: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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