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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7日正式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当初入职时承诺一个月试用期后买五险,但是老板一直没买,后经同事反复督促,于10月购买五险。工作期间,由于我的疏忽和老板的默许,导致一笔订单出现问题。在今年结工资回家的时候,老板以此为由,扣除我最后两个月的工资和一年的提成。请问这样,我该怎么办?如果告到劳动局,我是否能得到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其他 2020-09-05 20: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争取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款项;若胜诉,律师费可要求单位承担。若需要可电联
  • 你好 申请劳动中刺
  •   试用期间员工发生工伤和签订劳动合同无直接联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当依法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见习期、考察期并非法律上的术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公司通过规定见习期、考察期并对工资进行打折来变相延长试用期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有三倍工资差额的经济赔偿,如需委托律师或是咨询,可来电。
    【追问】您电话多少,您在深圳吗?
  • 你好,可以拿到赔偿的,有没劳动关系的证据
    【追问】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呢,我这里有上班期间的照片,还有一起参加阿里巴巴活动时拍的照片,这些可以吗?
    【回答】这些不够哦,有没其他的,工作证啊之类的
  • 没有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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