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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青岛开发区给对方介绍了一个在工地做地面的工程,讲好了每平方米1·5元的介绍费,工程完工后因甲方拨款不及时,对方给打了个欠条,欠条有我书写对方签字摁手印,并写有身份证号码有日期。没有写还款日期。现在甲方已经拨款至90%。我多次打电话催要对方不接电话。请问我能胜诉吗

其他 2016-02-18 09: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签名捺印是真实的,是能够胜诉的。
  • 是有胜诉的可能的。但是,法院会审查你们形成欠条的基础法律关系,这个时候你要对你们之间的约定过程进行详细描述。你们之间的是属于居间合同关系。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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