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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在一周前我看好了一处新房,按开发商销售要求,签订了定金合同,预付了5万定金。期间我必须将我的现住房卖掉来置换新房。1月26日我和下家在商谈确认后,约定1月27日上午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交房手续,然而1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新国八条,下家认为政策对他有影响,中止了本次交易。问题是1月27日是原计划签订新房买卖合同和交首付款的日子,但我因受他的房屋购买中止的影响,无法去继续进行我购买新房计划实施,请问,我所缴纳的5万定金能否退还?我还需做些什么才能弥补?谢谢!

其他 2011-01-28 20: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不能要求退还定金5万元,但可以要求下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
  • 您好,开发商对此没有过错,定金恐怕难以要回。但您可以依据您与下家间的合同,要求下家承担责任。当然具体还需要看您与下家间有没有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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