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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财产分配怎么分?从认识到结婚5年了,夫妻感情一直不错,今年过年前老婆突然提出离婚,具体原因还不明白,她说性格不合,已经分居,她自己在外租房子住,我从来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她自己也当着男女双方家长(她亲妈,父亲不联系了)的面说是她对不起我,婚前我爷爷给了她一条金项链,我父母给了她钻戒和婚戒,没给彩礼,她也没陪嫁,结婚时她父亲问我家要了2万元购置嫁妆也就一些被子床套之类的,还有个金镯子20克,东西一直放在我父母保险库里,她在跟我提出离婚前面几天的时候在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到我家里把这些金器全部拿走,还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除了金项链外,其它的金器和钻戒卖掉,请问这些东西是归她所有吗?还有她不要孩子,她是单亲家庭,原来一直跟着她的父亲,婚后她跟她父亲闹意见,两人1年多没联系过,她没有稳定的收入和工作,但是她说要给抚养费,请问下这个抚养费的标准是按什么来计算的,每年物价都在变高,她今年21岁,孩子还差一个月才2岁,我跟她领证是在孩子1岁时才领的,她在提出离婚前还把债务6000元整划拨给我,从我信用卡里刷走,还有信用卡目前还欠款1万元,都是平时我跟她一起用的,这些是可以要求共同承担的吗?还是我一方承担?

离婚 2020-01-23 22: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共同债务要平均分担的。
  • 财产继承按下列顺序分配:
    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先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进行处理,分配后有剩余的,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平均分配。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分配顺序: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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