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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对方老人给的房产是否算是共有财产。能否进行分割

离婚 2016-12-05 06:4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赠予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可以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即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以主张进行分割;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买卖的方式取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进行分割。
  • 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建议带上资料当面咨询
  • 可以主张为共同财产
  • 如果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赠予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可以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即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以主张进行分割
  • 无产权房贷款,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登记在自己孩子个人名下,孩子配偶一般难以分割。
  • 信息不够无法判断,都有可能的,如果明确给双方或登记双方名字的,则是共同的,否则就看证据了。
    【追问】婚后10多年,他爸把房过户给我前夫的名下,房管局以买卖的方式过的户,我有权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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